各相关单位:
为了提高广大人力资源管理工作人员的综合素质,规范人力资源管理人员的职业行为满足广大劳动者和用人单位的需求,以提升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职业技能及培养适合21世纪国际化要求的管理人才为宗旨,以各项国家政策为指导,利用我部丰富优质的政府与行业资源,面向企事业单位提供全方位的教育、培训、测评、咨询、项目推广、课程研发及相关配套服务,全面提升企业从业人员的职业技能和企业的核心竞争力。
我部决定贯彻落实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大力推进职业技能教育和培训,促进就业和技能人才队伍建设服务”的指示精神,依据国家相关规定的“就业准入,执证上岗”的原则,开展《高级人力资源管理师》国家职业资格培训工作。依照既定的职业标准,经过规定的培训,通过相应的职业资格鉴定,考试合格后可获得由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颁发的国家职业资格一级证书,该证书是您从事相应职业的上岗必备证书,全国范围内通用,可作为法律公证的有效文件,在全球90多个国家获得承认。
一、申报条件
☆ 高级人力资源管理师(国家职业资格一级),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1)取得人力资源管理师职业资格证书后,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以上,经高级人力资源管理师正规培训达到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毕(结)业证书者;
(2)具有博士学位(含同等学历),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以上,经高级人力资源管理师正规培训达到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毕 (结)业证书者;
(3)具有硕士学位(含同等学历),从事本职业工作6年以上, 经高级人力资源管理师正规培训达到标准学时数,并取得毕(结)业证书者;
(4)具有学士学位(含同等学历)从事本职业工作9年以上,经高级人力资源管理师正规培训达到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毕(结)业证书者
如您不符合以上条件,请直接咨询我们招生的顾问。
二、培训对象:
1、大中型企事业单位董事长、总裁、主管人力资源的副总裁。
2、大中型企业人力资源总监,人力资源部经理。
3、资深人力资源管理师及有志于从事人力资源管理的高级管理人员。
三、培训时间
2018年05月20日 北京 武汉
四、相关费用
高级/一级:9800元/人、 中级/二级:8800元/人
(费用含教材费、资料费、辅导费、报名费、鉴定考试费、证书费等)
食宿统一安排,费用自理 报道前一周,下发报道通知。
五、证书颁发
经培训合格者,可参加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职业资格考核鉴定。鉴定合格者由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颁发一级高级《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职业资格证书(最高级别为:一级/高级技师)。
备注:国家职业资格一级/高级技师证书是由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颁发,证书全国统一编号,全国通用,终身有效,国际上90多个国家认可,是企业(国企,私企,合资,外企)评定个人能力与级别的资格证书;同时是境外就业、对外劳务合作人员办理技能水平公证的有效证件
六、报名办法
参加考试鉴定人员需提交本人身份证彩色复印件、学历证书彩色复印件、近期2寸免冠证件蓝底彩照4张。申报人员需将填写好的《报名回执表》及有关费用提前寄(汇)至指定地址/账户,公司将据此向申报人员寄发《国家职业资格申请鉴定表》等考务安排。并报至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相关部门审定。